图书报刊印刷管理办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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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报刊印刷管理办法的实施


    《豪河印刷 www.021yin.cn 》:为保障印刷业的健康发展,制止非法印刷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图书报刊印刷管理等办法。


图书报刊印刷管理

    图书报刊印刷,实行定点印刷和许可证制度,具备承印书刊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印刷资格和印刷许可证。

    申请国家和省级书刊定点印刷,须经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申请《图书报刊印刷许可证》,须经地、州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申请《内部资料印刷许可证》,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呈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级和省级书刊定点印刷企业,可承印省内外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和非出版单位的内部资料;持有《图书报刊印刷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可承印非出版单位的内部资料,但承印正式出版物须经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持有《内部资料印刷许可证》的企业,可承印内部资料,但不得承印正式出版物。


    经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印刷企业可以承印境外出版物,但应全部运出境外。需要在国内销售的,必须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印刷企业承印图书报刊和内部资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承印出版单位的正式出版物,必须验明出版单位出具的发排单、发印单原件;承印内部资料,必须验明委印单位主管部门的批准原件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印刷许可证》的原件;印刷图书报刊或内部资料,必须按规定在出版物版权页上刊印图书的标准书号、报刊登记证号和内部资料印刷许可证号,出版单位、作者或编者姓名、发行单位、印刷单位、开本、印张、印数、出版日期、版次应当编印齐全;图书和正式期刊须在规定的位置上印制统一制作的条形码;对出版单位和非出版单位委印的出版物,不得加印、销售和转让印制,不得将委印的纸型、图版、底片租借、转让他人复制;承印省外出版单位和非出版单位委印的图书报刊,须验明委印单位所在地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准印证和贵州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件原件;承印法律、法规和规章汇编、选编、类编,须按《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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